既然道不同不相為謀 何不你有你玩 我有我玩

上期本欄文章《引入收費惹來反彈的深層次問題》引來一點關注。其實,相關問題不單積累多年,屬會、教練、運動員與總會們亦積怨多時。當然,這非什麼深仇大恨,只道不同不相為謀。 

分道揚鑣的難 

    有老友提到,若要付錢給總會,何不集合一班志同道合者一起搞?這問題筆者多年前想過,也推動過,英國足總與英超都分道揚鑣的,澳門為何不試一下?這想法很單純,並非什麼奪權、爭名,而是各施其職、各有各玩,你繼續做你的會長、理事長、理事,搞你的比賽、頒你的獎、見你的報,我們搞自己的常規性賽事、有自己的制度,想好玩一點而已。事實說明,打一打四角賽、閃電賽甚至獎金賽可以的,但持續且具一定規模的「類聯賽」好難。資金、贊助商當然是問題,主要困難在於場地。因想比賽辦得稍有點規模、聲勢,總不能「圍內」找個地方決一勝負就算,起碼要有一定規模的場地,這些資源正正握在政府以及總會手上,正常的總會比賽都難,屬會何來能有場地? 

透過機制來換閣 

    亦有人説過,既然民間諸多不滿,何不在選舉時把「霸著茅厠不拉屎者」拉下馬,換一批有心有力者?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既然澳門各大總會人員都經過合法、正常的選舉産生的,制度上確有換閣、換人的可能及機制。事實上,澳門體育界也確曾發生過選舉變天的事,但絶非常態。一來,澳門人少,是熟人社會,「朝見口晚見面」澳門人又好和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波啫,何必搞到反面?所以,縱有諸多不滿,一般不會在總會選舉上硬來,既得利益者、據位者不歡迎新來者,有心人多意氣欄柵,黯然不玩。二來,雖説總會制度上確有換閣、換人的可能及機制,實際執行上,萬年當權者必手握一大堆屬會即選票,哪怕是僵屍屬會都好,故想循選舉制度擊敗他們,極之困難,除非挑戰者同樣手握大量資源。而當有這些勢力或人士萌芽或湧現時,或又會有外力出現、出手。 

是否無解殺局? 

    好了,講了這麼多,總會小圈子、萬年理事等阻著澳門體育發展的老大難問題,是否無解殺局?下期再談.....總以言之,澳門運動員不吃這一套了..... 

    甄慶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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