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莫子恆為文化局副局長、鄭繼明為體育局副局長,任期由今日 (27日)起至今年 (2026年) 10月 31日。莫子恆曾任體育局副局長、鄭繼明曾任文化局副局長。
委任鄭繼明擔任體育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具備擔任體育局副局長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
學歷:
— 澳門理工學院體育及運動補充課程學士學位;
— 西安體育學院教育學碩士(體育人文社會學)學位。
專業簡歷:
— 1989年3月至1989年12月,澳門市政廳雜役;
— 1989年12月至1990年8月,澳門市政廳助理員;
— 1990年8月至1996年8月,澳門市政廳熟練助理員;
— 1996年8月至1998年9月,澳門市政廳技術員;
— 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澳門市政廳高級技術員;
— 1999年12月至2001年12月,臨時澳門市政局高級技術員;
— 2002年1月至2011年8月,民政總署高級技術員;
— 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民政總署文娛康體處職務主管;
— 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民政總署文娛康體處代處長;
— 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民政總署文娛康體處處長;
— 2016年1月至2022年3月,文化局文娛活動處處長;
— 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文化局演藝發展廳廳長;
— 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文化局代副局長;
— 2023年3月至今,文化局副局長
委任莫子恆擔任文化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具備擔任文化局副局長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
學歷:
— 澳門理工學院體育及運動學士學位。
專業簡歷:
— 2004年至2005年,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員;
— 2006年至2007年,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員;
— 2008年2月至2015年3月,體育發展局技術員;
— 2012年2月至2014年8月,體育發展局體育設備管理處職務主管;
—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體育發展局體育設備管理處代處長;
— 2015年4月至2023年11月,體育局體育設備管理處處長;
— 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體育局體育設施管理廳代廳長;
— 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體育局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
— 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體育局代副局長;
— 2025年10月至今,體育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