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互換

行政長官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莫子恆為文化局副局長、鄭繼明為體育局副局長,任期由今日 (27)起至今年 (2026) 10 31日。莫子恆曾任體育局副局長、鄭繼明曾任文化局副局長。

 委任鄭繼明擔任體育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具備擔任體育局副局長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

 學歷:

澳門理工學院體育及運動補充課程學士學位;

西安體育學院教育學碩士(體育人文社會學)學位。

專業簡歷:

19893月至198912月,澳門市政廳雜役;

198912月至19908月,澳門市政廳助理員;

19908月至19968月,澳門市政廳熟練助理員;

19968月至19989月,澳門市政廳技術員;

19989月至199912月,澳門市政廳高級技術員;

199912月至200112月,臨時澳門市政局高級技術員;

20021月至20118月,民政總署高級技術員;

20103月至20112月,民政總署文娛康體處職務主管;

20113月至20118月,民政總署文娛康體處代處長;

20119月至201512月,民政總署文娛康體處處長;

20161月至20223月,文化局文娛活動處處長;

20223月至202212月,文化局演藝發展廳廳長;

20231月至20233月,文化局代副局長;

20233月至今,文化局副局長

 委任莫子恆擔任文化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具備擔任文化局副局長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

學歷:

澳門理工學院體育及運動學士學位。

專業簡歷:

2004年至2005年,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員;

2006年至2007年,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員;

20082月至20153月,體育發展局技術員;

20122月至20148月,體育發展局體育設備管理處職務主管;

20149月至20153月,體育發展局體育設備管理處代處長;

20154月至202311月,體育局體育設備管理處處長;

202311月至20243月,體育局體育設施管理廳代廳長;

20243月至20254月,體育局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

20254月至202510月,體育局代副局長;

202510月至今,體育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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