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公共事業服務者札記 III

長期以來,澳門的體育有一個清晰的推手,就是體育會與各類社團。在七十年代前後,在制度尚未成熟、政府介入相對有限的背景下,正是這些組織支撐了本地的體育活動。它們負責組織活動、凝聚參與者,並承擔對外比賽的角色。在大多數情況下,發揮了類似後來的體育總會的功能,而當時的競賽機會亦相對有限。

 傳統模式已難以回應今天須求

 多年以來,與香港及鄰近城市之間的交流賽,構成了主要的對外競賽平台。雖然規模不大,但對培養競技習慣、建立體育文化及提升本地體育的能見度具有重要作用。這段歷史應予以肯定,但今天的情況已經不同。澳門已經改變,社會亦已轉變,資源條件明顯地在變。體育發展因此需要高水平的組織能力、專業化以及系統性的協調,而傳統模式已難以單獨回應今天的要求,而多年以來,澳門體育制度亦建立在尊重社團自主的基礎上。

 尊重自主有助維穩 卻無法提升

 這一原則本身合理,亦有助維持制度穩定,卻無法提供所須的資源去應對更高的體育需求。目前,大部分體育總會的工作重心集中於即時性任務,包括舉辦本地賽事、安排參與區域及國際比賽,以及處理各類行政程序。這些工作,多數由義務人員承擔。在這種條件下,很難兼顧長遠發展。現實是:缺乏時間推動培訓;缺乏能力規劃發展路徑;缺乏結構,支撐運動員由青年階段過渡至成人及更高水平。其結果是體系可以運作,但難以提升。

 環境已變,但模式未變

 在體育會層面,情況亦相似。許多年輕運動員被吸納進來參與比賽,但未必置於清晰的培養框架之中。參與和代表,但不保障持續的發展。問題不在於開始,而在於能否延續。環境已變,但模式未變。近年來,大型體育賽事逐步引入六大博彩承批公司,及其他具備資源與執行能力的私人機構參與,整體運作已顯示出一定成效。這一變化是值得重視的,當大型賽事逐步由具備能力的市場主體承擔,公共部門便有機會將更多精力投放於長期發展--體育的結構性發展。

 體育不應只被視為單一範疇

 我們須善用這個變化,因為澳門的挑戰不單為缺乏條件。基礎建設、財政支持、合作伙伴及區域合作平台都已存在。真正缺乏的,是協調。在澳門逐步強化其區域角色、並希望鞏固其作為聯繫平台的背景下,體育不應只被視為單一範疇,而應成為推動人才培養、區域合作及內部價值提升的工具。

 發展不能單靠增加設施來解決

 訓練場地不足仍然是制約體育發展的重要因素,許多情況下,場地優先分配予比賽,壓縮了訓練及培養的空間。這一問題不能單靠增加設施來解決,而是提升現有設施的使用效率,以及以更開闊的視野理解區域合作。合作不應只局限於珠海或橫琴。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以及香港都可以成為合作對象。關鍵不在於地理上接近,而在於能否把這種接近轉化為實際的訓練、比賽、交流與發展的機會。對於澳門這樣規模細小的城市而言,對外開放不應被視為例外,而應該成為發展策略的一部分。

 加強體育社團技術支援 持續跟進協調

 另一個關鍵問題,是行政負擔。許多體育總會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處理行政程序與形式要求。這種情況並非不能理解,但它有明顯代價:削弱了規劃、陪伴及發展的能力。因此,有必要考慮在體育局範圍內建立一套技術及行政支援機制,協助總會與社團減輕行政負擔。一個簡單、實用、以支援流程為目標的機制,有助減少文書壓力,加強技術跟進。它的目的不應是增加控制,而是釋放能力,讓體育組織把時間和精力放回核心工作。同時,體育局本身的角色亦可逐步優化。長期以來,體育局主要集中在對社團提供財政支持及管理體育設施。這一角色不可或缺。但在現階段,仍有空間進一步加強技術支援、持續跟進及系統性協調。

 培訓不僅是體育教師 更應是體育發展專才

 高等教育在體育系統中可以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澳門理工大學體育學院具備條件,不僅培養體育教師,也應加強體育管理、行政、組織及制度運作方面的人才培養。體育發展不只依賴運動員與教練,還依賴具備規劃、組織、管理及評估能力的專業人員。這是系統上實際的需要。經驗證明這條路是走得通的,多年以來,體育局和其他機構接受了新的知識,下一步是鞏固這些連結,以及將之變為更具策略性。培訓不能局限在體育的教育,還要有體育管理、活動的組織,技術人員培訓,以及紮根於不同範式的實際需要。意思是澳門的體育需要在更穩定和標準的情況下進行發展。

- 蕭威利 (Manuel Silvério) -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