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兼任體育局局長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及《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相關規定,指定文化局局長梁惠敏以臨時代理方式兼任體育局局長職務,自今年920日至1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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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敏(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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