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居民以多種不同形式參與游泳鍛鍊,體育局在轄下鮑思高體育中心游泳池撥出部份時段予個人申請進行授泳活動,逢星期二、星期五及星期日18:00-19:00及19:00-20:00,每個使用時段為一小時,每兩個月為一期(即3月及4月、5月及6月、7月及8月,如此類推),每名申請者可申請攜同最多2名學員入場。
申請者須為年滿18歲或以上,在遞交申請表時並須附上申請者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教授游泳培訓課程證書副本,申請表可於體育局網頁下載或於辦公時間前往體育局總部索取;逢雙數月份(2、4、6、8、10、12月)的第一個工作日起接受下期的申請,並在首十個工作日內最多可申請4個時段;在首十個工作日後,體育局會於網頁公佈餘額,曾遞交申請者,可在餘額中申請其餘的時段,每期最多共可申請6個時段,至於未曾於該期遞交申請者,在餘額中最多可申請4個時段。
現體育局自今(1)日起開始接受2024年3月及4月的申請,申請者可於辦公時間內遞交填妥之申請表及所需文件至體育局總部,自資料交齊後申請方可進入後續審批程序,體育局會將申請結果以手機短訊通知申請者,申請者須於通知翌日起計5個工作日內到體育局總部繳費,未依規定在期限繳費,名額將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