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政治新聞鋪天蓋地,很多讚美之聲,也有批評潮湧,信不信由你,最緊要獨立思考,唔好人芸亦芸。毫無疑問,內地經濟發展迅速,阿里巴巴、騰訊等巨企,在電商領域領先全球,但我國不少方面仍落後,其一為知識產權,這就是中美所謂〝貿易戰〞的導火線之一,此在體育界相當經典,哭笑不得。
經典知識產權案
近日內地爆出新聞,有一家叫〝維他牛〞的公司,其出品疑抄襲香港維他檸檬茶的包裝及用色,網上熱議,香港G2000老闆兼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都曾〝中招〞,接受採訪時叫香港維他從速處理。此事又勾起外界對內地知識產權不重視的老大難問題,當中經典是喬丹 Vs Air Jordan,新百倫 Vs New Balance。
山寨變真貨
眾所周知,Micheal Jordan為籃球之神,Nike為他創立了同名副品牌,Air Jordan籃球鞋風行全球,已出到N代,依然有價有市。NB也是美國過百年的休閒運動鞋品牌,經典鞋款乃潮流指標。然而,人怕出名豬怕肥,有內地商人見有利可圖便走精面,用兩大美國運動品牌的中文音譯做品牌名,差不多照炒其Logo、產品,搶先在內地註冊。結果山寨變真貨,成行成市。利益受損的MJ、NB告上法庭,豈料按內地法律,雙雙敗訴,更一度由原告變被告,被控侵權並要賠償給內地山寨貸,該等裁決轟動全球,與我們所理解的背道而馳,相當荒謬。這是我國必須矯枉過正的,否則再講什麼貿易自由化、全球化、文化自信、大國崛起,都是自吹自擂。
產品同化高 Logo各不同
誠然,天下文章一大炒,原創不易,現在國際體育品牌之間都有互杪、借鏡之嫌,產品同化甚高,只有Logo不同、價錢高低之別,但杪也必須有技巧、講心思、有自己特色,絕不能〝高仿〞、〝山寨〞,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