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泳聯通過跨性別泳手參賽新規則

幾個月前,我在專欄內都有提及,今年3月,22歲游泳選手托馬斯(Lia Thomas)以其跨性別的身分奪得全美大學體育協會一級聯賽女子500碼自由式冠軍,隨即掀起社會巨大的辯論。有需要有包容以及公平的原則之下,FINA終於尋求一個較為公平的定義。619號,國際游泳總會經過投票表決,正式宣布新的性別包容政策:限制跨性別選手參與女子泳賽項目,並為跨性別選手設立公開的競賽組別。

12歲前完成變性 可獲女子組參賽資格

國際泳聯大比數通過有關跨性別游泳運動員的參賽新規,要求“男跨女”運動員在 12歲前完成變性,或能證明沒經歷青春期發育,並得到泳聯同意,才可獲女子組參賽資格。新規則並允許因缺乏雄激素而沒經歷男性青春期的男子,以及睾酮水平保持在每公升2.5納摩爾以下的人士參加女子組比賽;至於“女跨男”運動員可參加男子組比賽。國際泳聯並將在部分賽事中建立“開放”組別。

國際泳聯主席穆薩拉姆表示,必須保護運動員的比賽權利和賽事公平競爭,尤其是女子組賽事,又稱設立“開放”組別,意味著每人都有競爭機會。

    奧運賽事將跟泳聯規則

   FINA是訂定奧運游泳項目的主管機構,因此連帶影響跨性別選手之後參與奧運賽事的資格。而由FINA負責審核、批准的世界游泳紀錄中,將不會在女子游泳紀錄中採納跨性別選手的成績,意指托馬斯應不會有機會參加奧運會賽事,至於國家與地區舉辦的游泳賽事,則不受FINA的政策影響。

  運動精神的基石是公平競爭

曾多次反對跨性別者參與女性賽事的英國前奧運選手戴維斯(Sharron Davies)得知FINA新政策後表示,她以FINA的決定為傲。戴維斯表示,游泳是包容性非常強的運動項目,任何人都能參與其中,但運動精神的基石是公平競爭,對男女性別來說尤其如此。她說:「體育競賽是一種排他性的比賽,我們不會看到15歲的男孩參與12歲男孩的比賽,我們不會看到重量級的拳擊選手與雛量級(bantamweights)的拳擊選手對戰,就像我們創造帕運會(Paralympic)一樣,我們在做的是給所有人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

當然亦會有人對新政表不滿

當然亦有人對新政策表示不滿,認為是充滿歧視和傷害,不過在其他項目亦有面對相同問題,像國際自行車聯盟(Union Cycliste InternationaleUCI)宣布,將根據新的科學證據,加強對跨性別選手參與國際自行車賽事的資格審查:男性選手轉變為女性選手的過渡期需長達24個月,並且她們的睪固酮濃度必須低於每公升2.5納摩爾,符合一般女性的濃度標準。

未知澳門的體育愛好者又怎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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