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靜止”期間打網球 干犯何罪?

日前有一宗與網球學校相關的新聞訊息,有在附近酒店的網民拍攝到在網球學校中央場地,竟然有兩人在打網球,被網民質疑在疫情期間,大家相對靜止之下,竟然有人擁有特權在做運動,於是放上網,同時引起相關部門關注,一查之下才知道原來是場地保安員所為。

違反了職業操守  專業道德

保安員因為早到了上班,於是相約在場地做運動,此時已經被控刑事,不再細述。不過仍然有不少人在討論此事,到底是違反了防疫法?還是違反了刑事為合?我也不清楚,但是在我心中,他們就是違反了職業操守、專業道德。作為保安員,哪怕你在運動場工作又好,在泳池工作又好,或者大廈會所工作又好,你的職責就是保安,是守衛的工作,而不是說你可以隨便使用場地設施,無論場地設施有沒有人在使用,正常情況下都不能用吧?除非這些是你的福利。救生員或者都有福利可以在游泳池練習,但抱歉保安應該大中水在我記憶中沒有人提過。例如在公眾游泳池當救生員的話,他們有權利可以免費游泳,不過細節則不太清楚,大約是讓他們在工餘,可能上班前後時間,鍛煉泳術以保持體能,適用於工作範疇,大約就是類似的福利吧!

運動已經融入大家血液當中

不過從另一個正面的角度看,原來在這個水深火熱的抗疫期間,不少人仍不忘做運動,看來做運動這件事已經融入大家的血液當中,無論何時我們大家都希望可以保持運動。運動可以讓大家減壓、增加安多酚,既會感到快樂,又能健體強身,疫情尚未有限制大家盡力居家之前,還不是有很多人堅持到戶外做運動,因為這已成為他們生活一部分。大眾體育推動成功之處,在此可見一斑。如今疫情開始看到曙光,加上這新的變種病毒潛伏到發病時間較短,如此一來意味在「清零」後,應可以等待較短的日子,大家又可以再次參與各項體育運動,繼續爭崩頭租場地,繼續享受運動的樂趣。

--- 雲飛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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