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地長期不足 調撥用途亦無可厚非 集思廣益 讓大家真正好好利用公眾空間

幾乎所有地方都會遇到上其土地問題,港澳地區甚至連做運動都會受到土地問題影響。澳門的公共體育場地長期以來,被認為嚴重不足,近期更有將戶外的門球場地,安排逢周六、日及公眾假期,在門球場放置爬行隧道、大型軟體積木等供兒童遊玩,甚至在未來亦將考慮增加不同玩具,同時滿足較小年齡層的需求。

安排調配 要靠政府協調

當然其中的安排調配,都要靠政府相關部門主理協調,若認為場地使用率不足的話,家家有求,調撥作其他用途亦無可厚非。至於現時廣大市民租借的場地基本上公家的分別屬於體育局又或者市政署轄下管理。體育局的場地普遍受歡迎,大家亦可以用「運動易」來租借場地,場地租金相當便宜,不過很多人會投訴難以借到場地,這個當然是供求問題。

打擊「炒場」人士

事實上過去政府亦曾用過不同的方法,儘量做到公平、公正,讓更多人可以借到場地做運動。從過去的現場排隊,又或者現在可以用手機或電腦網上預約場地,都不失為好辦法,不過很多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香港那樣他們的康文署近期又有新的措施,希望可以打擊那些租用康體設施用作「炒場」的人士。香港他們發現有些人,在租借場地後,既不取場又或者不在場長使用,經過他們發現,有些違例轉讓用場許可證的人,將會被罰暫停租借場地。

「抽簽申請」有利有弊

亦有另一個做法是場地租借的方式從直接租借,改為要抽簽申請。這種是否完全地公平也很難說,因為抽簽的話,雖然大家的機會也是均等,但變相就會令到一些希望在一個相對較穩定時段能夠租借場地的人士失去預算。身邊的朋友亦有問過我,假如澳門的體育場地改為抽籤模式,那是好是壞?個人認為必定有利有弊,操作上又未必要一刀切,或者可以安排部份場地,按照目前的模式租借,另外有些場地可以試行更多不同的模式。

借場地是否可以退租?

不過暫時還希望有關方面可以改善的問題,例如不少朋友問過我,用「運動易」借場地是否可以退租?因為場地是預早一個星期租借的,假如當天有突發事件,不能到場的話,是否可以轉讓給其他人?又或者直接在網絡上取消呢?

雖然說租金不是很昂貴,但假如這樣佔用了場地,卻又因事未能到場的話,對其他人很不公平,筆者亦有試過,在租借了場地之後,剛好用場那天生病了,根本發燒就不能外出,亦不宜進入體育場地,偏偏就沒法退場又或者轉讓給其他人。我明白這樣做是為了杜絕那些「炒場」的人,但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為了更好利用有限的空間場地,有關方面或者仍可以找到更多方法,集思廣益,讓大家真正好好利用公眾空間。

--- 雲飛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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