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救災能得力 還要防災要得力

   吸收了去年天鴿的慘痛教訓,〝山竹〞֞雖同樣令小城滿目瘡痍,不同的是,澳門政府今次在預報、應災、救災、復原及重要決策等方面,大有進步,傷亡及經濟損失大幅減少。前線人員日以繼夜的拼命工作,只四十多宗受傷,澳門市面很快基本回復。前線民防人員、義工們及傳媒,應記一功。還有博企也讓出部分車位、停賭一天,算盡了社會義務。然而,社會要求不單止救災,更要防災,即抗水浸基建。請政府不要再空口講〝加快〞、〝儘快〞等虛詞,落實做最實際,這正是澳門政府的死穴。

如何評論應對〝山竹〞成效

    評論政府應對〝山竹〞的成效,可分幾個層面。首先,政府在〝山竹〞一役表現良好,説明只要做足預報,政府部署得宜、臨場協調順暢,各司其職,澳門可做好預報、救災工作,將傷亡及經濟損失降至最低。這也恰恰反證到,政府在天鴿表現何等拙劣,前線人員同樣拼命工作,卻成效不彰,指揮決策的高官難辭其疚,今次撥亂反正,應對山竹表現出應有的能力,給予正面評價是客觀的,但沒有大讚特讚的理由,因天鴿而學乖了的代價驚人,這更不是足球賽,沒有將功補過,社會的要求也不應降低到〝做回本職〞就要獎賞這地步。

加快抗水浸基礎建設

    其次,另一個不能大讚特讚的原因是,澳門只能做到救災,本質的水患、低地電力問題尚未解決,尤其治水乏力經年,很多抗水浸的基礎建設,如內港雨水泵房、防洪牆、擋潮閘等等,進度龜速,低地居民長年苦不諶言,山竹與天鴿帶給他們的惡劣處境沒有大分別。總體而言,澳門防災能力遠未明顯大幅提升,在全球暖化加劇致自然災害將更頻繁的大趨勢下,澳門還要浸幾多次水?還要停幾多次電?澳門人的要求不止於救災得力,還要防災得力,路很遙遠,不得不實事求是。

〝真做〞才能解決問題

    就此,特首及政府又提出〝加快〞相關基建的説法,但社會在不同項目、事件之中,已不知聽了多少遍〝加快〞、〝盡快〞等虛詞,結果如何,大家心照,社會對政府的信任已甚低,官員説什麼都沒信心,不會收貨,惟有〝真做〞才能解決問題、挽回民心。政府必須將治水工程放在施政最優先位置,做好相關規劃、計劃,定期公佈進度,以便社會監督。另須加強民署、海事局、工務局間的協調,或由一個部門負責,不能政出多門,拖慢效率,問責無門。

    最後要指出的是,政府推出多項措施應對山竹,大部分為社會所建議,其實都是一些正常思路及應該要有的應急措施,只是政府過去未重視及考慮。今次採納了民間智慧,好聽説,是政府聽民意;不好聽説,後知後覺。見微知注,這正好顯示到,特區政府一直不是一個主動、前膽的服務型政府,而是被動救火型政府,即出了大問題才想辦法解決,社會踢一踢就郁一郁,政府的整體施政質素要提升。

對民防法的建議

    所以官員的思維落後、僵化,應對難題來去三幾招甚至虛招,不外乎成立一個新局或者委員會,修改一下法律,請多一些人手、買新的設備、甚至建新大樓。沿此路進,政府去年天鴿後,推出〝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當中便有類似建議。經〝山竹〞考驗後,筆者堅持之前説法,文本的幾個建議可以取消,如一、不用專門成立〝民防局〞,警察總局今次做得不錯,説明有足夠的統籌能力。二、無須新增專門應對災難的〝虛假社會預警罪”,違者最高可獲判3年徒刑,因澳門造謠情況一直不嚴重,包括天鴿、山竹期間,只要政府做好資訊發報、迅速澄清,問題不大,無須再立新罪,最怕有反效果,人人噤聲,反不利於救災。三、無須在法律上強調傳媒的社會責任,傳媒無論過去、現在均落力報導,這是天職,嫌的是政府資訊太慢,並非不肯報。四、不用建應急大樓,民防中心足以應付。

甄慶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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