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本地的體育舞蹈公開賽,因為現場對裁決有所爭議,一度影響頒獎,甚至有選手不服裁決,拒絕領獎,令到原本今屆因為壓縮比賽,又限制入場人數的場面,突然一度升溫。說到底在舞蹈比賽場上,正如世上不少體育項目那樣,本身就有職業和業餘之分,以體育舞蹈為例,職業選手以1953年成立的WDC (World Dance Council) 世界舞蹈總會馬首是瞻,那些聞名全球的黑池選手,正屬於這個體系。
體制上的不同
另一個體系為1957年成立的WDSF (World DanceSport Federation) 世界運動舞蹈總會領頭,1997年成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的國際單項體育總會,諸凡奧運會、亞運會等都要跟從這個體制。看到這樣相信大家都會明白,兩個不同國際總會,不同系統、規則、條件的領導之下,讓運動員所學或所依的規則或有不同。
裁判的結合
問題就是因為疫情之下,澳門體育舞蹈總會幾經辛苦才可以在內地邀請到一批裁判員到來,結合澳門的裁判,兩地當中自然又夾有WDC和WDSF兩個系統的裁判在內,再者筆者作為外行人,只知在這種情況下能找到裁判員已經難能可貴,對於裁判員的與時並進、級別以及兩大系統的分類能否抱有同一標準來評分當然是一無所知,這些都得靠澳門的總會來把關,如果他們認為兩個系統可以並存而又沒有矛盾的話,在澳門誰又有資格質疑?
體舞總會作把關
現在經過澳門體育舞蹈總會把關後選拔出來的代表,自然是澳門最高水平的選手,未來一年的賽事,包括重頭戲亞洲室內運動會自然亦是派出最強、最好成績的選手參加,為澳爭光,反正體育局與全澳市民都是相信今次選拔賽的成績,是公平公正公開之下得出來,就算全場選手都必定經過無數努力和刻苦才有如此亮麗表現,代表隊的資格又怎會不屬於最好成績的幾隊?就是因為有人質疑過,有人失望過,所以一切網上留言或坊間討論在我看來是不值一哂,重點是要能代表澳門在國際賽事有好成績,在澳門這彈丸之地爭論也是多餘的,筆者絕對支持勝利者絕對應該要用國際成績,給大家一個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