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與體育的界線越見模糊

2020年底,澳門迎來一項電競大賽,引起不少關注。電競是朝陽行業,近年相當火爆,有意見倡澳門大力發展,以促進產業多元,也促進該項目在澳門發展。面對這些「讚歌」,筆者向來的態度很簡單,有興趣、有能力及條件的當該去馬,去尋夢、闖一闖,但不要見人風光、見人好,我又做,而忽略了自身條件、競爭之激烈及殘酷。

到底「電子遊戲」算否運動?

電競十幾年前開始萌芽,澳門2007年辦第二屆亞室運時,就設有電子競技這個項目。當然引來了一陣熱議,到底「電子遊戲」算否運動?支持、反對意見大家耳熟能詳,極端及簡單的說,就是「打機、不健康」vs 「手腦並用、性質與棋類相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此不贅了。

體育運動越來越商業化

經過十多年發展,在厲害的商業操作下,電競越來越火,已是一盤超大生意,有否或需不需要以「運動」這個詞去加持、美化,已經無關痛癢,它有自己的生命力。事實上,體育運動幾十年來越來越商業化,也必須商業化才能蓬勃起來,商業與體育競技的界線越見模糊,爭拗下去的意識不大,百貨應百客。

是否人搞我就搞?

於筆者而言,自己不會、也不鼓勵子女、年輕人或朋友,以電競作為「強身健體」的主要手段,還是打波、跑步、游泳等傳統項目最實際,以電競去鍛鍊反應、娛樂則無妨。當然,任何事過了一個位都會出事,例如沉迷。另一個問題是,電競無疑風光,但是否人搞我搞?澳門各個方面一直有跟風陋習,什麼都只見人風光、見人好,就一窩蜂去吹、去搞,殊不知電競又好,傳統體育運動也罷,真正能以此為生、為職業的人是萬中無一,收入可觀的運動員是極小數,尤其電競都是一將功成萬骨枯的,當中血汗無用多說,無論運動員、主辦者均如是。

    甄慶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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