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選手的精神 很多時是高於比賽本身的

坦白說,假如冬季奧運會不是在中國舉行,我相信大多數澳門市民,未必會抽空欣賞賽事,更加不要說電視台會花那麼多人力物力,在直播轉播以及報導。其實這也不失一個好處讓我們有機會對冬季奧運會增加認識,當中有些項目的確是讓人印象難忘,尤其是跳台滑雪、鋼架雪車……驚險至極,看著比賽亦每為選手們捏一把冷汗,稍有些微錯失,非死即傷。

冬奧與夏奧的微妙分別

或者這就是冬奧與夏奧的微妙分別,尤其我們亞熱帶地區成長的,在地難以看到降雪,亦鮮有機會學習到冰上、雪上運動,全靠有商業機構投資些溜冰場、滑雪館,成為我們與冰雪運動最近的距離,否則就等同「與夏蟲語冰」,更難理解。單純理解體育運動讓我們健康、強健體魄,但曾有電影金句一言驚醒,大意指要強身健體何不去跑個步、打個籃球……又何苦要選擇一些有難度、挑戰、危險的項目?

奧林匹克主義的精神

或者這就是奧運精神中的另一個層次,奧林匹克主義在《奧林匹克憲章》中被闡釋為:相互理解、友誼長久、團結一致和公平競爭。現代奧運會是由法國的顧拜旦男爵於1894年創立,他的理想是復興古希臘的奧林匹克運動大會及其背後的精神。顧拜旦提出以拉丁文「CitiusAltiusFortius」作為奧林匹克格言,意思是「更快、更高、更強」,近年加上「更團結」的字眼。《奧林匹克憲章》之中的「奧運基本原則」第一條列明「奧林匹克主義是一種生命的哲學」,有著「追求卓越」的意思。

追求更卓越  可付出更多

所以奧運選手的精神,很多時應該是更高於比賽的本身,爭金牌未必要用性命、人生來相搏,但論到要為自己追求更卓越,就可以付出更多。有人會自費為了要完成自己奧運之路,有人會追求心目中完美動作而將獎牌置之不理……或者大家都會看重獎牌的價值,但看奧運精神,實在是一個更為完整、更全面以及更能體現人性真善美的地方,忘記一切爭拗或陰謀論,應該有助大家看得出一個更值得欣賞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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