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談跨性別運動員參賽的爭議

2021年的東京奧運會當中,有一項突破的安排,國際奧委會將是否允許跨性別運動員參賽以及如何參賽的決定權交給了各體育聯合會,43歲的新西蘭舉重運動員勞雷爾·哈伯德(Laurel Hubbard)首次參加女子重量級比賽,她亦成為首位參加奧運會的公開身份的跨性別女性運動員。然而在她參賽的同時,一場關於她是否應該參賽的爭論正在進行中,同樣會對之後其他賽事及其他項目帶來影響。

女選手:從生理女性身上奪走名額

三月中在美國的國家大學體育協會游泳大學聯賽中,美國史上首位NCAA一級大學聯賽的跨性別冠軍莉亞.湯瑪斯(Lia Thomas)以433.24秒的成績,贏得500碼(約457公尺)女子自由式的冠軍,分別以一分及兩分之差擊敗兩名實力非凡的對手 - 韋安特和蘇利文,事實上兩人都在東京奧運奪得銀牌(女子400公尺混合式、1500公尺自由式)。頒獎台上出現了尷尬的場面,亞軍韋安特離開了原本的位置,轉與季、殿軍一起拍照,與湯瑪斯中間出現了強烈的空隙作抗議。賽後更有同場參賽女選手表示:「跨性別運動員參加的每一項賽事,都是在整個比賽中,從生理女性身上奪走的一個名額。」

是否可做到多元公平呢?

本身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女子項目前,都需要通過身心等多個特殊要求才可過關,從最初保守的不讓跨性別者參與,到2004年及2015年均有更新規定,無論是政治、經濟或體育上,我們是否可以做到更多元及公平呢?

最大恐懼是取得好成績

以奧運會中的舉重運動員勞雷爾·哈伯德為例,世界健美冠軍珍妮·瑪麗·克羅克表示:「我最大的恐懼是勞雷爾表現得非常好,得到了她最好的成績,而其他人卻敗北,然後這個結果被用來針對跨性別運動員。」若只是讓他們純粹參加而不是努力爭取獎項,其實失卻對賽事及對其他選手的尊重,但在得獎後又會被指因為性別差異而「不公平」,當然還原基本步,就算同樣的性別人口,按不同種族,以及經濟資源差異,亦可以造成某種優勢,但在運動的世界難道會意味著這種優勢永遠高高在上?換言之白人和亞洲人參加籃球比賽就是一種不公平嗎?

女子運動賽還有更重要問題需解決

像上面提及的游泳賽,季軍的蘇利文亦對湯瑪斯受到不公平的攻擊而抱打不平,她坦言「她應該像這項運動中的其他人一樣,因為得來不易的成功而受到慶賀,而不僅僅因為她的身份而被貼上作弊者的標籤。」她也指出,她認為女子運動賽事還有其他更重要的問題需要解決。「作為一名從事體育運動的女性,我可以告訴你,我知道女性運動面臨的真正威脅是什麼:性虐待和性騷擾、不平等的薪酬和資源以及缺乏女性領導者。跨性別女孩不在這個名單上。當所有女性 -包括跨性別女性——都受到保護而不受歧視,並且可以自由地做真實的自己時,女子運動將會更加強大。」這種正向的思想,套用在更多自以為處於不利先天條件下的選手身上,反向操作理解何謂公正?何謂成功?是不是比單純贏得獎牌更有意義?

 

--- 雲飛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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