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教 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

近期在朋友圈子內,三番四次又遇到一些有關澳門體育私教的問題。其實這個已經是老生常談,不過似乎都是公開的秘密,雖然坊間偶爾也有討論,但真正能夠尋求到解決辦法,達到各方面滿意的方案,暫時仍是較為複雜,特別是不同項目所面對的問題各有不同,解決手法就層出不窮,然而最重要是的要確保有足夠的場地,不論公家或私營的,場地充足的話,有助從根本解決到更多問題。

教學無疑有助推廣體育活動

事實上私教這並不是犯法,在某個角度看來亦是在所難免的,除了政府、社團組織等開辦的課程,私人開設體育教學課程,無疑是有助推廣某項體育活動,同時亦可以從這個項目的需求、市場的需要,給予政府更多數據,以評估是否要優先開發個別的體育項目。再者,基礎的學習群眾增大,亦可以說是輸送給上層更精英級別的人數會愈多(正常按比例看的話),然而社會是否就應該因此而作出傾斜的措施?

單靠政府及總會開班  肯定僧多粥少

事實上很多深受大眾喜愛的體育項目,單靠暑期活動以及總會開班,肯定僧多粥少,一旦未能抽中又或者入選,餘下的人就有一種被扼殺了學習的感覺。於是私教就應運而生,可以從一竅不通,到進階,甚至深造級別,均按客製安排。

私教是否只可安排在私人場所進行?

不過從另一方面,亦有人提出相反意見,就是指除非私教的活動安排在私人場所進行,否則用上公家的設施,會否對普羅大眾造成不便和不公平?例如政府現在租借康體場地,都屬一個偏低於正常市價的價錢,變相屬於補貼市民作娛樂活動,但若然從事商業活動的話又怎樣說呢?有些朋友認為既然我已經租用了這個時段的使用權,我自己私下找導師來教導這樣也無可厚非。假如這些場地是分開某一個特定的活動範圍,沒有對其他人造成的滋擾,還屬於可以接受;倘若是在公眾領域,一大堆學員與普通市民共用的話,情況自然不同。

--- 雲飛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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