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小球相當適合在澳發展

    我相信全球都會有土地問題,七人小球似乎相當適合在澳門發展,甚至未必要像室內5人足球一樣要有個室內場,戶外或戶外都可以,尤其在鮑思高球場,場地位處市中心,信步可達;球場雖然不是標準的足球場地,但適合用作這種7人小球賽,兼之又有簡單的觀眾席,是繼當年的塔石球場、南灣工人球場後,又一個平民踼波和看比賽的好地方。 

觀眾看得開心 球員樂於有人欣賞 

    今年疫情影響下,令到本來就少觀眾入場的「大波」十一人足球賽更少捧場客,記得早幾個月一次經過鮑思高球場,正好有體育記者與體育局的友誼賽,同樣路過的老球迷喜出望外,詢問球場職員是否有比賽?是甚麼賽事?渴望之情十足。君不見平日有小球賽,尤其是戲碼強的賽事,現場真的有一百幾十個球迷,觀眾看得開心,足球員亦樂得有人欣賞。 

小球賽是澳門的殺手鐧 

    甚至足球圈不少前輩都大嘆,過去七人小球賽是澳門的殺手鐧,每逢港澳足球埠際賽,澳門球員總有辦法在七人小球人爭勝,講到底這個土地問題,澳門以前亦甚少標準大球場,平日在不同的沙地、硬地、泥地……足球愛好者玩玩腳法,考反應靈活不會輸蝕,不過政府以及總會一心要與世界接軌,明知在「大波」上未必有足夠的條件做得最好,都將資源撥到該項發展,近年亦加入五人足球,期望殺出新血路,偏偏就將夾縫中的七人足球放在一旁,多少有點可惜。 

歡迎與否 市民定斷 

    現在體壇的不同頂目,都多有分支,例如游泳會增添跳水、花泳及水球等項目,就是游泳本身亦可以有標準池和短池,有先進組等選擇;排球亦有軟式排球、沙灘排球及氣排球等適應不同年齡層及場景的需要;籃球又有三人籃球方便組織,花樣變化更多,選擇要發展哪一項,又或者在澳門哪一項會更受歡迎?是否交由市民大眾來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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